本报讯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档案事业列入其中。在《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工作的第七项“大力加强文化建设”中,这样表述:
文化对民族和国家的影响更深刻、更久远。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在全社会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信念,加快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能力,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城乡基层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档案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强对外文化体育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让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再展辉煌。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3月7日 总第2124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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