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档案工作水平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最近,国家档案局分别在上海和北京召开了《企业档案工作规范》(DA/T-42)全国和中央企业宣贯暨培训会。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对《规范》的制定背景、目的和意义、贯彻实施要求、章节及具体条文进行了解读。
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范》是在企业档案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变化、企业档案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制定的。《规范》首次对企业的档案工作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不仅针对具体的档案业务工作,而且对档案工作的组织建设、规章制度,以及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甚至包括文件形成过程中领导与员工的责任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将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从技术标准的层面上升为管理标准的层面,实现了单项技术管理标准应用与系统管理标准实施的结合。
《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设计理念与基础是系统管理思想和档案资产的价值观念,符合并体现现代企业管理原则和管理创新发展要求。对于《规范》中提出的一些概念可以重点加以关注。
档案资源——资产观。档案是企业各项活动的记录,更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信息资源和知识资产,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对档案,特别是档案的认识深化。
组织制度——领导先。任何一项系统性工作,其最终成果的优劣、水平和效果往往取决于最高领导的意识、重视和决策。
全员责任——全覆盖。任何一项有全员参与的活动或工作,其结果的优劣也是由全员整体的水平和参与程度决定。
过程方法——重前端。档案工作的“产品”是服务。在为企业服务的系统和过程中,企业各项活动中形成、收到的文件、数据信息,是档案工作的输入,其质量决定着输出的质量。因此在整个档案工作系统中,前端至关重要。
战略方向——信息化。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在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中,信息化建设作为企业档案工作的发展的战略方向,已经成为国内、国际企业界的共识。
系统管理——全程兼。系统是《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根本指导思想。无论是从单项标准转向系统管理规范,还是从档案本身涉及方面广,都需要用系统的思想和观念来组织《企业档案工作规范》的实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5月27日 总第2007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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