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襄阳区档案局利用档案加强印章管理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湖北省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原襄樊市襄阳区更名为襄阳市襄州区。随着襄樊市更名为襄阳市,襄樊市现有公章将全部“退役”。这些公章主要涉及国家权力、党政、司法、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等,将有成千上万旧公章的收缴与新公章的启用,作为档案部门,及时利用档案为当地党委、政府资政。
襄樊市襄阳区档案局根据2001年襄阳“撤县设区”时的新印章启用、旧印章收缴与管理的档案、资料及经验,撰写了《建议加强我市更名后旧印章管理工作》和《建议加强我市更名后旧公章管理及新公章启用工作》,并通过区政协的社情民意、区政府信息渠道,提出印章管理方面的建设性建议,及时地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文中列举了相关印章管理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如《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此建议被襄阳区政协和襄樊市政协分别采用,市、区两级政协在最快时间内编辑《社情民意》,如襄樊政协《社情民意》为第77期,并转报当地党委、政府及主要领导参阅,档案资政,为加强“襄樊”更名“襄阳”印章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
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档案局 王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