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加快档案事业发展,实施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工程”纳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与市、县(区)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由于历史的原因,全省档案馆库建设相对滞后,引起省领导高度重视。2009年11月,黄小晶省长在省档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报送的关于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方案的请示件上批示:“这项工作十分重要,是打基础的工作。”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桦批示:“请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档案局对全省档案馆进行摸底,弄清情况,研究制定建设规划,纳入社会事业和“十二五”规划。”2010年12月,陈桦副省长就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作出批示,要求省档案局认真做好对接工作。在省领导的关心重视和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下,“加快档案事业发展,实施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工程”正式写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我省有望在“十二五”时期兴起新一轮档案馆建设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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