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沈阳市档案馆与成都市档案馆互建电子档案备份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在沈阳市档案馆举行。沈阳市档案馆副馆长许光明、成都市档案馆副馆长刁清一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沈阳市档案馆首次接收了成都市档案馆移交的备份数据。这些备份数据包括成都市档案馆自2004年开展重要政务活动和重大活动采集工作以来形成的520次“双重”活动的照片档案9874张,以及馆藏目录数据380万条、全文数字化成品220万页。
沈阳市档案馆馆长荆绍福在讲话中表示,两市档案馆签署互建电子档案备份基地协议具有重要意义,是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建立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工作部署的实际举措,是根据两市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保护电子档案数据安全的重要措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沈阳、成都两地的档案事业从独立式发展转变为跨区域合作发展的新模式,这种模式将逐渐成为档案事业发展的趋势。两地将以此为契机,在更为广泛的领域内开展交流与合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杨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11月12日 总第207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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